公积金贷款明起调整认定标准!一图看懂最新商贷公积金贷款首付利率区别
今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从明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成都最新贷款政策一览图
01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从“成都市”调整为“区(市)县”
CHENGDUFANGCHANFABU
此次调整后,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1.
无住房的
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
有一套住房的
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购买存量房(即二手房)申请贷款的,适用新政策。已发放的存量公积金贷款不作调整。
02
公积金贷款和商贷
首付、利率有何不同
那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在首付、利率、贷款政策上有何不同呢?
就首套房而言,5年以上贷款,当前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最低首付为2成,单职工最高贷款40万,双职工最高贷款80万,多子女家庭额外上浮10万;而商业贷款在基准利率3.85%的基础上,下调了60个基点,目前执行利率为3.25%,最低首付为1.5成。
而二套房,公积金将执行最低首付3成,利率3.325%;商贷首付2.5成,利率最低3.55%。
三套房,公积金依然以区市县为标准进行认定,对同一区市县内第三套房,将不予贷款;而商业贷款则在昨日的优化政策出台之后,公积金贷款明起调整认定标准!一图看懂最新商贷公积金贷款首付利率区别对成都拥有2套及以上住宅,且贷款已经结清的,第三套仍可贷款,但具体首付和利率执行标准,将由贷款银行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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