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设立基金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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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订,旨在就双方合作事宜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促进合作共赢。
双方将合作开展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双方按照约定,就合作所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具体细则另行协商。
双方应对因合作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期限届满。若一方违约,经书面通知后,对方有权终止合作。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修改,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
签署:
日期:
地址:
乙方(公司名称):
签署:
日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