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力促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记者钟佳燊)9月5日,湘潭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湘潭市力促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释放湘潭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惠民安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
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9月4日,我市出台《关于印发〈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共18条,主要从稳消费、稳投资、稳主体三个方面发力。
在稳消费方面,调整住房信贷政策,适度扩大执行首套住房信贷政策的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额度由9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偿还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政策,144平方米及以下补贴4000元/套,144平方米以上补贴8000元/套;给予人才购房补贴,补贴标准100—240元/平方米;优化住房销售方式,鼓励房企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团购不纳入价格监测范围;保障进城购房农村居民权益,可办理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手续,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不变,等等。
在稳投资方面,优化土地供应条件和供应结构;适度调整公共用房配置标准;调优规划设计标准;化解地下车位库存,等等。
在稳主体方面,推动房地产融资“白名单”落地,对合规项目做到应贷尽贷,对存在瑕疵的房地产项目,修复达到“白名单”条件;支持房企向商业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企业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延期缴纳税款、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全力防控商品住房“保交房”风险,分类处置在建已售难交付项目;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预售许可审批进度节点,实行“无评估不预售、有风险不预售、谁预售谁负责”;加强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实现房屋网签工作全覆盖;推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打造房地产业全产业链。
《若干措施》有效期2年,执行期限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各县(市)可参照执行。后续相关部门还将就购房补贴、人才补贴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开展政策解读宣传,让更多群众和企业知晓政策、直享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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