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作压实责任,山东建立金融审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日前,省委金融办与省审计厅就建立“金融 审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出台意见,从定期会商、监管联动、问题反馈、联合整改、资源共享、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审计监督和地方金融监管贯通协同,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在畅通问题反馈机制方面,
意见明确,省审计厅及时将审计发现问题通报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办按照审计发现问题指导有关市和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省委金融办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可按程序移交通报省审计厅。在夯实联合整改机制方面,
意见要求,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合作压实责任,山东建立金融审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召开整改督导会,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中需长期关注问题,定期沟通,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对历史遗留、体制机制等问题,共同研究解决路径,推动整改到位。在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方面,
意见指出,省委金融办、省审计厅共同构建资源共享、协同合作新模式,及时相互推送金融、审计规范性制度文件,推动金融管理、审计监督研判问题标准一致。
意见还提出,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商定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重点;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络,负责推动会商机制落实、重要信息交流及会议组织等具体事项。强化监管联动机制,审计监督过程和金融管理工作中,提请需要对方予以协助事项,应给予支持配合。优化成果运用机制,及时总结完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推动贯通协同机制在各级有效衔接、深化运用。
(大众新闻记者刘童通讯员孟春韩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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